從新年開始,城管隊員老岳上街巡查多了三件新裝備。他說,有了這些裝備,可以隨時報告、錄像、收到後方指示。這三大件都叫執法記錄儀,一部是車載式,一部是手持式,另一部是便攜式。它們都可記錄下執法現場,車載和手持裝備還可以把畫面、聲音實時傳回,在辦公室電腦上實現“執法直播”。市城管局綜合執法管理處一負責人介紹,這批執法記錄儀是在去年年末發放到市局直屬的執法分局的,每個分局配置兩臺車載記錄儀,每個大隊配發一部手持記錄儀,每個執法人員配發一部便攜式記錄儀。“記錄儀最大的功能就是能隨時取證,既可監督隊伍,規範執法人員的行為,在後方指揮辦案;也可以拍下執法對象的言行,以免抹黑我們。”一位城管執法人員說。市城管局直屬三分局一負責人說,現在通過搭載GPS系統的執法記錄儀,他可以隨時瞭解執法人員在現場的言行。通過“直播執法現場”,後方人員還可以指揮辦案。
  車載式記錄儀
  攝像裝置為圓柱形,可安裝在車頂,攝像頭可實現360度拍攝。與攝像頭相連的是一個操作台,通過車輛供電,可用一個操作桿讓攝像頭旋轉,拍攝的圖像也會在操作系統屏幕上呈現。拍攝的畫面質量高達千萬像素,還可實時將拍下的畫面、聲音傳回到城管局的電腦上。
  便攜式記錄儀
  形似一個“BP機”,背後有夾子,可以夾在執法人員制服的肩章上,隨時錄音錄像。但它的畫面聲音不可隨時傳輸,需要下載後觀看。
  手持式記錄儀
  形似早年的“大哥大”電話,頂端有發射天線,正面有操作按鍵和屏幕,背面有一個大攝像頭。還配備一個頭燈式的攝像頭,可綁在帽子上,與手持設備相連,隨著肉眼觀察的方向錄像。手持設備的畫面和聲音也可實時傳回到後方電腦上,實現“執法直播”。充滿電後可連續攝像4小時。
  成都商報記者 李秀明
  攝影記者 鮑泰良  (原標題:出門帶上“三大件” 城管首配執法記錄儀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p65ppjzu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